第二十三章 银矿(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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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瑁看着下面干的热火朝天的银矿,满意地点了点头:“如此甚好,若是乐马当真能一年产银三十万,本王便向父皇请剑南镇自行铸币之权,倒是咱们西南的财政便可独立朝堂之外了。”

李瑁要以方镇撼动朝堂,除了军事,财政同样重要,这些年在李瑁的扶持下,剑南镇、吐谷浑甚至安西镇等地对益州商会大开方便之门,益州商会扩展极快,经营势力除了大唐各处外已经扩大到西域、漠北,甚至是安禄山所在的辽东。

益州商会年入百万贯,李瑁采购西北战马,粮草也多赖于此,益州商会已经成为李瑁治理剑南的重要方式。若是有了庞大的商会,再有了稳定的铸币,李瑁便可逐渐将西南财政从根子上独立出来,不再仰人鼻息。

对于李瑁的规划,作为主事人的董承宴自然是知道的。

董承宴听了李瑁的话,拍着胸脯保证道:“殿下放心,下官一定每日派人严加敦促这些人,不给他们躲懒的机会,保证一年的产银量在三十万以上,不叫殿下担忧。”

南诏东北部,乐马郡。

乐马郡原本只是南疆西北部的一座小城,本无甚人烟,但随着银矿的发现,乐马成为了整个南疆炙手可热的宠儿。

乐马主产朱提银,品质上佳,正如清人檀萃《滇海虞衡志》所记:“中国货币,尽出于滇,故南中富足,且利天下。”还有《天工开物》所记:“凡银中国生,合浙江等八省所生,不敌云南之半。故开矿煎银,唯滇中可永行也。”

乐马的银矿发现甚早,源自两汉,但早期只是简单开采,哪怕到了唐朝亦是如此,乐马银矿真正被开掘和重视还是在清朝。

清乾隆年间,乐马走向鼎盛,乐马一地云集十万余人,年产银五十万余两,铜三万六千斤,巨全国之冠,供天下耗用。

要知道,开元年间,整个大唐的采银量不过二十万两,尚且不及乐马的一半。

旁人不知道乐马的银储量,但李瑁却清楚地很。

李瑁方一拿下南诏,便密令马以南诏国的名义开采银矿,调南诏俘虏及民夫五万来此,另设银监使一职,调心腹董承宴任乐马太守兼银监使,专司采矿之事。

乐马郡的银矿,南诏皇宫堆积如山的财宝,再加上剑南地方每年固有的军政开支,西南半壁,至少二十年内不必再为军费发愁。

“此处共聚矿工五万,且多以士卒为主,劳力充足,按照目前的这个趋势,乐马一年兴许可以出银三十万两。”董承宴站在矿场的望楼上,指着下面的银矿对李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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