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新的故事世界!(第1/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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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枪术,在部队里,都是精英分子。
鹰眼是一个退役的军人,他知道能来这里玩的,非富即贵,大部分他都惹不起。因此鹰眼只是赞叹一下,他可不敢去询问钱耀君为什么这里厉害。
【如鱼得水,如鱼得水啊,这一级枪支强化,太厉害了。】钱耀君兴奋无比,只是他面上依旧保持淡然的模样:“还行吧,毕竟练过。”
砰、砰、砰!
连续三枪,钱耀君全部命中十环,他心中兴奋无以复加,脸上却更加平静和淡然:“有沙漠之鹰么,去给拿一个沙漠之鹰!”
沙漠之鹰,大口径手枪,这把手枪的名气非常大,造型美观,是好莱坞电影中的常客。
但实际上,沙漠之鹰在军方并不推荐,沙漠之鹰原本是作为靶枪设计的,打打靶还可以,但要像电影中展现的那样用来枪战防身,可就够呛了。
枪战不是打靶,根本没时间瞄准,只能抬手指向哪里打哪里,这就要求人的手臂自然前伸时,枪口正好对着正前方。一般来讲,枪管与握把的夹角为110°左右就能保证这一点。但是,沙漠之鹰本就不是按照实战要求来设计的,而且它的标准用法是双手持枪,所以枪体夹角只有100°,这导致它在实战中射出的子弹常常偏向下方。
除了设计问题,沙漠之鹰的后坐力非常大,12.7毫米口径的沙漠之鹰全枪总重2.26KG。这样一个大块头,没有经过长期的训练,怎么能被轻易掌握。
“好的老板,我这就给你拿。”小俪立刻去给钱耀君拿沙漠之鹰,而鹰眼暂停教赵祺基础知识。他想看看,这个十分熟悉64式手枪的钱少,究竟能不能驾驭沙漠之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