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先生真神人也(下)(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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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知,这以貌取人之法,倒也并不是大唐创立,实在是由来已久。

不过,在李曦看来,长得丑却有本事的人可多了去了,所以他心里可没那么看重这些。因此当下他便一个劲儿的示意罗克敌继续说。

只是这时候那罗克敌吃了妙妙这一笑,形容愈见局促,而且他一紧张之下,他就忍不住又有点口吃了,当下里便结结巴巴地道:“小人……小人也想继续进学的,只是无奈家境困顿……所以,所以便只好经了朋友推荐,到这东市里来觅个营生养家活口了。”

李曦闻言点头,虽然有些羞于开口,这罗克敌提到自己的过去时,大多都是遮遮掩掩的,但是在现代社会经历过很多事情,包括身边朋友的起起落落之类,对于他的经历,李曦猜也猜个差不多。

想必能瞧出这个罗克敌有些本事的人,不止自己一个。但是怎么说呢,以貌取人这个老规矩,还是有着强大的生命力的,想来不光是他去应聘幕僚人家不大乐意要他,直接就给赶了回来,即便是到了东市之后,他混得也应该不是怎么得意,不然也不会那么容易就让李逸风给拉过来了。

过完了这两关,还不算完,你还得写的一笔好字。字不好,直接就忽略你了。其实这就跟现代时候考试的时候一样,如果你字体漂亮了,看上去赏心悦目,那判分的怎么也得多给你几分,这一点尤其是在语文考试的作文上,体现的最为明显。

总不成将来你写个公文递个奏章之类的,你的上官,甚至是皇帝老子还得左看右看仔细结合你上下文的意思来分析判定你写的到底是个什么字吧?人家可跟你着不了这个急!

当然,不得不承认,之所以选才里边有这么一条,跟大唐的历任皇燕京喜好书法不无关系。在他们看来,书法的一撇一捺之间,是可以看出一个人的襟怀抱负的,而事实上来说,由字知人这个说法虽然自来就众说纷纭,却也并不是没有道理。

然后,就剩下最后一条了,你光是长得帅口齿清晰外加字体好,还不够,你还得逻辑思维清晰,明辨是非,通晓事理,精熟法律。

这一点倒是不消说,吏部选人嘛,你没点专业底子,还想当什么官啊!

想到这里,李曦心想,既然如此,那么这个识人之明的美誉,就留给我好了。

当下里他站起身来,唬得李逸风跟那罗克敌也都跟着站起来,李曦想了想,问李逸风:“罗先生月钱几何?”

李逸风闻言略愣了一下便立刻明白了李曦的意思,果然,扭头看过去的时候,就见那罗克敌似乎也是听出点什么味道来,忍不住的脸上就有些激动。

还用说么,主人家问工资,那就是要给涨工资啊!

总的来看,大唐朝选贤任能的办法里,考量相貌和口齿谈吐这两点,就占了一半,而且还是排名前两位……以这位罗克敌的相貌,和他那一紧张就会时不时口吃的特点,其实倒也怪不得他应聘个幕僚人家都不愿意要他。

话说当年长跑健将刘皇叔,那可是够礼贤下士的了吧,结果庞统去应聘了,刘皇叔一看,丫生得黑面短髯形容古怪——不用多说,古人一旦要形容某个人形容古怪啊,形容高古啊之类的,那没别的意思,肯定是说这个人丑的没法看了——于是这刘皇叔顿时就不大待见了,只是觉得这个人还勉强有点本事,谈吐还可以,所以才勉强打发了他一个耒阳令。

而且在此之前,尽管有了鲁肃的力荐,孙大胡子还说过,不管这个庞统有多大的才华,就看他长得那副熊样,我就是坚决不用他的。

话说,孙大胡子自己什么长相?史书上记载,此人生来便是紫髯碧眼,方颐大口,翻译过来就是说,这厮胡子是紫的,眼睛是绿的,脸盘大,嘴也大……虽然未必就可以说是奇丑无比,但是想想可知,大家眼睛都是黑的,大家胡子都是黑的,偏偏你另外一样,而且还一紫一绿,又生得一张大嘴,这相貌,怎么也算不得好看了。

可以说,如果孙权不是主公,就凭他这副长相,怕也要落到庞统那步田地,一肚子本事都没人愿意要。但即便孙权自己长成这样,看见庞统了,仍然是牛叉到不行,坚决不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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