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国师 第406节(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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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至刚酒后写的这封奏疏,无疑是破坏了庙堂游戏规则的冒失举动,而且马上就带来了极为恶劣的影响,既包括对他本人,也包括对于变法。

保守派的反击很快就到了。

都察院不是左副都御史陈瑛一个人的天下,相反,在都察院里,有着另一股足以跟他抗衡的势力,领头者就是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黄信。

黄信,江西彭泽人,洪武朝由太学生任御史,然后在都察院系统里埋头苦干多年,建文朝升任右副都御史,如果陈瑛不空降,想来是该黄信提拔成左副都御史的。

其实看看简历都知道,江西人,右副都御史,跟陈瑛不对付,反对变法。

每天忙到半夜才回家的他,某天晚上仍不忘喝点小酒,然后挑灯夜战挥毫泼墨,写了一封二百五十五个字的小作文蹭热度。

“论道经邦,必求贤才,兴利除害,必开言路,昔高皇帝励精图治,听纳无遗,三十年间,化行俗美,皇上即位以来,悉遵成宪,广开言路,博采群谋,凡有可行,无不听纳。

然无知小人,往往假此为名,或搜求细事,钳制诸司,或怀挟私譬,陷害良善,或妄称奏诉,躲避差摇,或驰骋小才,希求进用,甚者无稽泛言,烦渎圣德,虽称兴利除害,其实假公营私。

诚宜榜示天下,果有益国便民之事,虽百工技艺之人,皆许具实陈奏,若官吏人等贪污、颠倒曲直、酷虐良善,及婚姻、田土、军役等事,必命自下而上陈告,若有假以实封建言,暮越上司,径赴朝廷干冒者,治以重罪。”

——这下坏了!犯众怒了!

这可是明初,“翰林多吉水,朝士半江西”这十个字都说烂了。

当这些要素凑齐了以后,他到底代表什么阶层来发声,一目了然.自然是在江南士绅被姜星火严重打击后,马上在变法规模扩大后,就会面临利益受损的江西籍贯地主阶层,以及大部分江南士绅联手进行的反弹。

当然了,黄信也不是傻子,他既然觉得有可能这件事是永乐帝授意李至刚干的,那肯定不能直接上书对喷,那相当于梗着脖子上去给朱棣砍,还是要讲究点斗争策略的。

于是,黄信让手下河南籍的御史提了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位于河南布政使司的殷商太师比干墓及祠堂坍坏了一部分,但当地官府久久没有修理,请朝廷催促一下,让他们按照‘摊役入亩’的规定,出点钱雇人修一修。

李尚书本来是想蹭个热度,结果开团冲的太猛,把自己陷进去了,回头一看,队友一个敢跟的都没有。

就是陈瑛这般如张汤、主父偃一般古之酷吏的人物,可都不敢公然说要给“假公营私的谏言”的人治罪!

这是古代宦场约定俗成的游戏规则,因为“为国为民的谏言”和“假公营私的谏言”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李至刚喝醉的时候想的很好,但实际根本不可能,很容易就会导致一旦有政争发生,那么所有人都被扣上“假公营私的谏言”的帽子。

这样一来,谁还敢进谏?可不让官员进谏,那就是剥夺了官员的话语权!

而联想到眼下姜星火在江南做的势头凶猛的变法浪潮,再结合永乐帝派出御史巡视两京十四布政使司的举动,官员们自然而然地会考虑,这是不是永乐帝授意李至刚上书的?是不是意味着,以后我们连任何意见都不能正常表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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