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七章 侠盗,只是曾经(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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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欣喜若狂,两年多的分别我对他们这群人甚是想念,尤其是小枫,我跟他认识的最早,关系最好,曾经在桃花谷中我还担心他们的安危。

“混蛋,一出现就偷我东西,怎么找小姐把钱都花光了,拿我的钱去开荤吗?”我一拳打在万宇枫胸口,兴奋说道。

万宇枫眉飞色舞的对我挑着眉毛,佯装不悦的说道:“大庭广众别动手动脚的,我是文明人从来不干找小姐那种龌龊事,偷你钱包是怕你不小心被别的扒手偷走,到时候可就真找不到了。”

万宇枫随口胡诌了一句,性格跟以前一点没变,兄弟间重逢的喜悦让我难言的痛快。

“这就是接我们的人吗?怎么邋里邋遢的?”甲春瞟了对方一眼,有些愠怒的说道。

经过四个小时的动车,中午的时候我们抵达了京城火车站。

不怕别人笑话,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来北京,作为全国的政治中心和经济中心,北京的确与其他城市不同,最主要一点就是这里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动车出口排满了长队,偌大的火车站找不到安静的地方。

唐颖给我打电话的时候说,下车就有人接应,可我在门口找了一圈也没看见熟人。

“肚子饿了,我们去吃点肯德基吧。”甲春摸了摸平坦的小腹,一脸希冀的看着我。

可话落到万宇枫耳朵里,他不但没生气反而眼睛都直了,从头到尾盯着甲春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又从脚到头瞪大眼睛重温了一遍,总结性的说道:“可以啊,相当可以,超凡脱俗啊。”

在桃花谷的时候,她是四个妮子中的大姐,从来都是高姿态,可自从叫了我老板之后,她的架子渐渐放了下来,对我说话一向轻声细语,展现温柔一面,这倒是让我有些不适应。

我点点头,想带她先吃点东西顺便给唐颖打个电话问问情况,可一番裤兜口袋,发现我的钱包不见了。

在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偷窃时有发生,但以我如今的实力被小偷近身不会感觉不到,除非是碰上硬茬子,钱包什么时候被人摸走的,我竟一点感觉都没有。

我眼光四处看了看,不远处一张凳子上,一个胡子拉碴的男人翘着二郎腿,正一脸嘲讽表情的看着我。

我眉头一皱仔细看去,虽然脸上轮廓有点分辨不出,但骨子里透着的那股吊儿郎当的痞子气,不是万宇枫还会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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