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抚大秦 第349节(1 / 5)
不过在听到始皇后续的话,他也是瞬间明白了始皇之意。
始皇说道:“他听闻过一个说法,荀学不是真法家,甚至连李悝、商君也不是真法家,唯有韩非之学说,才是千古以来真正法家。”
闻言。
李斯当即就醒悟过来。
始皇要的是绝对的法制至上,而非是将法作为治器。
也注定要他李斯来承担。
担责尚且无碍,他最不愿见到的是,始皇意志的摇摆,尤其是这一年来,始皇对扶苏越发亲近,若是大秦真的向宽缓方面靠拢,那大秦新政从某种程度而言,已经退回到了吕不韦当年提出的以王道御法上了。
那不是法制!
当年他第一次跟始皇见面时,便跟始皇提过自己的立场。
他所学为荀子之学。
也是从这时起,他选择了跟吕不韦决裂,彻底倒向了‘唯法是从’的正法。
君臣契合,李斯由此扶摇直上。
仕秦二三十年,他早已成为法家领袖,也早已没了退路,一旦始皇观念改变,为了天下一时安稳,做出政道转向,而他李斯则将陷入无尽深渊,到时对秦政不满者,都会对他鸣鼓而攻之,其时,他所有功业都会化为飞灰。
当年商君功高如泰山,尚且难逃车裂之刑,他李斯的威望权力当真能打得过当年的商君?
若将‘苛政’之罪加于他一人之身,他恐会因此背负骂名万世。
荀子之学,表儒而里法,既尊仁政,又崇法制,就治国而言,与老派的法家有别,无疑是属于当世新法家,而当时秦国是吕不韦当政,吕不韦所著的《吕氏春秋》同样是一本大作,然《吕氏春秋》跟荀学不同。
荀学之中法治尚为主干,为本体。
《吕氏春秋》王道为主干,为主体,法治只是王道治器之一而已。
只不过当年他的这个答复,并不为始皇接受,始皇答道:“荀学法治之说,仍渗有三分王道,一分儒政,有以王道仁政御法之意味,而大秦推崇的是李悝、商君等正统法家,唯法是从,法制至上。”
当时他听到始皇的话,心中同样也是一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