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口干舌燥(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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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警方查案不过就是从动机、能力、时间、物证等几方面判断一个人是否犯案。一般只要不是杀人案什么的,警方都有自己的手段让这些人熬不下去,最后供认不韪,可顾边城不会。就好像上次他们用冷气让顾边城就范,顾边城令肯“冻死”也不承认就可以看出来了。

李长川说对方所列出的证据不能形成证据链的一个重大原因就是,当证人在作证时,必须做连续性的陈述。就好像是卢俊,他能够说凶手背着那个包,但李长川在质证时候却能够引出他对凶手身材的判断,以此和顾边城区别开来。

即使是警方拿到的证据,也不是每一个都能够作为证物的,必须确认真实、形式、所得合法才能够作为认定罪名的证物。在此案中,顾边城的背包是被警方要走了的,当然合法,可真实性就不一定,毕竟有保安描述的背包和卢俊描述的背包有微小区别。

“你能否看清凶手的身材特征呢?”

“能,凶手大概一米七高,身材偏壮。”

“我问完了。”李长川笑着坐了回去。

接下来,原告开始问顾边城,主要是问他为什么在案发之前一天出现在小区里面,而且最近一段时间长时间的在案发地点发传单。顾边城的回答很轻松,依然是敷衍警察的回答,这确实也说得通,因为从资料显示,当时顾边城发的哪些传单的消费群体本来就在那一带。

接下来,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李长川要请证人作证,上庭的就是小区里面的保安。当李长川问他们看到顾边城时,顾边城背的什么包,是否有什么特征时,保安的说法是背着紫白两色相间,李长川还特意问了有没有挂坠,两个保安回答是没看到挂坠。

根据先前卢俊的描述,凶手背的背包有着闪亮的水晶挂坠,这也就反驳了刚才的证据。而且就卢俊的证词表示,凶手身材和顾边城已经有了出入。

调查论证不像想象中那么激烈,李长川一直都是从容对待,付天俊的脸色一直不好看,虽然他早就知道了结果,此次过后他的压力也小了很多,可心里面怎么都痛快不起来。

公诉方三板斧用过后,他们也就没有任何的攻击力量了。平时调查可以随便怎么怀疑,可上庭之后就必须要靠证据说话,这也是为什么警方怀疑顾边城,却拿他没有办法的重要原因。

接下来就该李长川表演了,他出具证明,交大学生作息时间,公寓门禁系统,顾边城宿舍窗口距离外面杨树达两米的距离,杨树合抱粗细等等,最后总结了一句:“证人可以证明,我当事人先于他们入睡,并且我要强调,我当事人只是一个大学生,普通的大学生。”

这样,顾边城便有了不在场的证据,虽然警方可以认为顾边城半夜出来杀害了秦武,之后又回去,而且顾边城还有侦察环境的可能性,可李长川最后强调那一句很有说服力,顾边城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从一众审判员的点头就可以看出,他们已经认同了李长川的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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