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四章 珍兽(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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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东西名为黑珍珠,本体是什么,没有人知道,因为每一个珍兽全都是天地异变而来,天地孕育,没有一个是相同的。”

大荒神牛也说道,“而叫做黑珍珠是因为这一万年来,它都在这一代活动,我们也见过几次,它飞在天空中,就如一颗散发着光泽的珍珠。”

“而知道他是珍兽的原因。就是一万年前,那时候我还是五劫散仙的普通凶兽。有一次我遇见了受伤的他,虽然它在我来到之前就走了,但是我却找到了它的一滴血,就是那一滴血液,却散发着浓郁的香气,让我忍不住服了下去。就是服下了那一滴血液,让我成为了兽王,实力到了六劫散仙。”

“真的是珍兽。那么就不能错过了,只是一滴血液,就可以让人实力进阶,而且拥有改变基因的力量,通天猿,本来只是一只普通的猿猴,吃了一滴血液之后,竟然成为了王级凶兽,这是基因改变了啊。”楚禅心中想道。

楚禅来到了万兽岛,他就有了一个想法,就是利用妖皇吟的力量,收服万兽。然后带回三十三天。杀死黑霄。黑霄现在的实力,应该是中等七劫散仙,而他现在要是全力爆发也就是下等七劫散仙,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所以除了自身实力的提升,那么收服凶兽更是一个提升实力的捷径。

“主人,这里所有的六劫散仙的王级凶兽,也就三头,我和猿兄,还有一只全都被九王子,也就是圣炎,收罗去了,我们在这里,也是受到圣炎的指使,来对付十王子大人,虽然不能杀了十王子,但是却可以凭借着十王子大人幻兽的体质,去要挟圣龙王。”

幻兽体质,就是基因的不受限制,小禅现在只是天龙,但是机遇到了,就可以化作圣龙,化作神龙,甚至超越神龙体质,所以圣龙王,也就是小禅的父亲,对于小禅很是看重。

“真是该死的家伙,总有一天,我要将他杀死,让他的手下全都成为我们的手下。让他知道什么是绝望。”小禅愤怒的说道。

“主人,虽然说这一带的兽王被圣炎抓去了,不过这里最尊贵一只却到现在没有被他抓住,因为那只,就算是我们这些凶兽也全都眼馋,抓了上万年也没有将他抓住。就圣炎连同我们,一共十个兽王一同出手,花了一年的时间,却是连个影子都没有看见。”通天猿突然说道。

“哦,是什么东西?竟然让十个你们这样级别的兽王都抓不到。难道他的实力很强吗?”楚禅不由的问道。

通天猿摇摇头说道,“那东西,实力没多少强,和我们差不多。要真的打起来,我一个可以打他两个,不过那东西逃跑的能力却是最强大的。而且←的珍贵程度是我的无数倍,要是让的主人选择的话,一万个我换一个他,你都愿意,因为那东西是珍兽。”

“珍兽。”楚禅心中大惊,珍兽,整个天地天地间最珍贵的东西,再他第一次遇见小禅的时候,在逍遥峰藏经阁内,他就知道珍兽是什么东西了,但是这么多年来,却从来没有见过。

珍兽全身是宝,是一个移动宝库,身体,血液,毛发,一切的一切都是宝贝,特别是这个的实力的珍兽,那价值比的上一件仙器。

“那是什么珍兽。叫什么?”那可是珍兽,遇见了,就连楚禅都忍不住想要去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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